作者:林創訓
主控你生命的主權是你的「靈」,
不要被你的頭腦與情緒所左右。
不要被你的頭腦與情緒所左右。
現代有些基督教會盛行「內在醫治」,因攸關信仰的靈性問題,必須格外小心謹慎。
「內在醫治」到底是「靈性治療」還是「心理治療」,應該先分別清楚,才不至於走錯路做錯事,避免遺憾之事發生。因為依據施行「內在醫治」的教會中已發生的實際情況來觀察,類似心理治療參雜在內居多,例如:改變病人不良認知的「認知療法」、處理創傷經驗的「記憶治療」、「觀想」(林慈信博士說:「觀想正是新紀元用的一貫模式。」)。令人擔心的是「靈性治療」,因為屬靈的事沒有一定的步驟與規範,狀況千奇百怪,服事的基督徒靈命程度很難界定,即使是牧師、傳道人也沒有絕對有把握能處理得好。況且內在醫治也常和「釋放事工」在一起。
內在被「憂、愁、怨、氣、恨」所占領而自傷與他傷
醫治的前提就是受傷,為防患於未然避免受傷或損壞,都必要先瞭解受傷的原委,內在受傷通常分自傷與他傷,為自身的困境擔心、憂慮、愁煩就是自傷,而由「怨」開始,因怨而生氣,再從生氣產生恨,也就是從小傷漸成大傷,這從怨到恨是一種他傷的意識行為。如果認為怨和恨是與罪有關,而且是關乎生命的靈,基督徒就當小心謹慎,尤其是不合己意或要求之時,避免被惡者藉機入侵攻擊,甚至連不滿、不悅和討厭、排斥等情緒性的情況都要注意控制好。
無論是擔心、憂慮、愁煩、怨、氣、恨、不滿、不悅、討厭、排斥都是人意識感覺得到的情緒。
至於內在受傷到底是人的魂受傷還是人的靈受傷?就必須先能辨別清楚人的靈與魂,我們一般基督徒是很難分得清楚,然而關於「靈」,基督徒所講的「內在醫治」通常是指「靈」方面的創傷,被惡靈所傷,怎麼知道人的靈被惡靈所傷,什麼是人的「靈」,如何定義人的「靈」,關於「靈」,參考一下基督徒在維基百科裏的解釋:
靈 (信仰基督)
初期的基督徒很多持這種觀點,如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提到,「又願你們的靈,與魂,與身子,得蒙保守。」,以及「因為神的話是活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,能以刺入、甚至剖開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。
」
大半教父也都主張此三元論,如愛任紐(Irenaeus)、遊斯丁(Justin Martyr)、革利免(Clement of Alexander)、俄利根(Origen)和岱迪瑪(Didymus
of Alexandria)等,都是三元論者。遊斯丁在《論復活》中說道:「因為身體是魂的家;魂是靈的家。因著一同為神堅定的救贖而歡呼的三部分,將一同得救。」。革力免也在《導師》中說道:「因為根據真理,靈與魂結合,從它(神聖的混合)得到靈感;而肉體,也因為道成肉身的緣故,歸於道。」。
但是,仍有不少基督徒肯定三元論。其中包括德國的Delitzsch;南非的慕安德烈、梅爾、賓路易師母、達秘(J. N. Darby)和中國的倪柝聲。倪柝聲在他的《屬靈人》中把《聖經》中論到靈、魂、體的經節分類,並加以分析,得出人的靈是人最深入的部分,又可分良心、直覺和交通的功用,是人接觸神、敬拜神的惟一機關;魂是人的人格,它又可分心思、意志和情感;而體是外在與天然界來往的部分。
根據聖經創世記來瞭解判斷:
生命
「神說: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。…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,各從其類;又造出各樣飛鳥,各從其類。」
(創世記 1 :20、21)
有靈的活人
「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,名叫亞當。」
(創世記 2 :7)
人的靈死了
耶和華神吩咐他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;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」
(創世記 2 :7)
「有生命的動物」與「有靈的活人」,二造都有生命,使人與物能活就是「生命」,差別在有靈與無靈,重要的是人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,人的靈死了,生命還活著,成了靈死的活人。
所以生命分:「有靈的生命」與「無靈的生命」,靈是造物主 神的靈。
也可說:「靈是有生命,生命不一定有靈」。
那麼 神的生氣「生命」與有靈的活人的「靈」,人如何瞭解與分辨「生命」和「生命之靈」?
倪柝聲在他的《屬靈人》中把《聖經》中論到靈、魂、體的經節分類,並加以分析,得出人的靈是人最深入的部分,又可分良心、直覺和交通的功用,是人接觸 神、敬拜 神的惟一機關;魂是人的人格,它又可分心思、意志和情感。
未能清楚說明什麼是人的靈,只能說:「人的靈是人最深入的部分」的說法,但因為靈、魂、體都各自有其位格,身體是可見,如果魂是指可知而看不見的意識思想,靈也是看不見,實在很難理解「最深入的部分」是在人那個部分?也僅能以功用來解釋人的靈:「又可分良心、直覺和交通的功用,是人接觸 神、敬拜 神的惟一機關」,但就「良心」而言,無論是信主重生靈復活的基督徒,或是未信主的人,「良心」都存在,表示靈的功用都在,有功用也表示是活的,與「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」不合。故對靈的存在,只能知其然,難知其所以然
耶穌基督說:
「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」
(約翰福音 6:63)
主耶穌基督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人活著是生命,知道主的話,但主的話就是靈?就難懂了,人的靈在那部分?
我試著從「靈感」來解釋「靈」,所謂「靈」是指不是人所知道的,也不是人所想出來的那股「能力」,讓生命存在的能力,是生命的生命,例如:得著啟示、看見異象,經人的靈接受,再由人的感官意識呈現。
人的靈有如人全身活細胞體的神經電流、電波,這靈能力存在人腦細胞生命,刺激人腦細胞。(良心、智慧、指示、啟示)。
相對於 神的靈與人的靈的認知,就能認出撒旦邪惡的靈?
不要忘記,邪惡的撒旦也是「靈」!
雖然信耶穌重生的基督徒與未信耶穌的人,狀況似乎一樣,有良心,也有靈感,差別在與 神聖靈有無關係的聯結,通與不通,通者「活的靈」與不通者「死的靈」。
基督徒重生得救,靈復活之後,身體是建全的,如何知道靈被攻擊受了傷?有需要「內在醫治」?或者身體有病痛,靈是健壯的,無需「內在醫治」?
有生命的活人未信主耶穌得救之前,人的靈是死的,但有意識有思想,死靈必未參與生命運作,如此就很難解釋「靈」的事了。
既然「靈」是很難清楚的定義,姑且暫時定義:以管轄人體生命、意識精神的那個主權為「靈」。
人的“主權”
活人是人的身體有生命,沒有生命的身體就是死人,人的生命一般稱為:「靈魂」,人為維護靈魂不脫離身體,而且是健全的一體,叫作「生存權」,這統治管轄權,就稱為人的靈主權。猶如人體有免疫系統之外還有自癒系統就是主權,這權柄是
神所賜的,就是人生命的靈。
人的首次選擇決定,靈就死了(喪失主權)
耶和華神吩咐他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;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」
(創世記 2:16)
人的靈死了就失去了統治管轄生命的主權,人的生命活著就與一般生物一樣,受身體意識所挾制,生活於今生,為今生勞碌。
「你必終身勞苦,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」 (創世記 3:17)
是人喪失靈主權的空窗期。
靈死了,沒有受傷的問題,但統治管轄生命的主控權空缺就成了問題。惡者乘虛而入,因此身體就容易隨私慾而行。
人的再次選擇決定,靈就復活了(重掌主權)
「因為知道,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,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
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因為知道,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。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神活著。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,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」
(羅馬書 6:6~11)
人的生命靈魂、心靈,是否可說是人的心理意識思想的精神生命,如此說法比較容易明白。
人的靈魂就是人意識的源頭,人的靈魂健全與否,跟意識有絕對性的關聯。控制人的靈等於掌控人,如控制:良心、思考(意念)、想法(意識形態)。人的靈,因著信,悔改認罪與耶穌基督同死,除去罪性,再與基督生命同復活有了活的靈,新的生命。因此良心變強變敏感,思考、想法往樂觀、陽光、健康的正向發展。
會影響人的意識
基督徒的生命靈魂意識,重生之後是乾淨的,無憂無慮,且能掌控自身意識主權的人,處境會往好的方向發展。隨著時間與環境的變化,人的心思意念又變得複雜,不懂的掌控自身意識主權的人,往往會被現實世務的障礙所纏累,心靈則被障礙枷鎖所綑綁。
1、現實障礙纏累(枷鎖、綑綁):現實生活中所遭遇到的難題,如:經濟問題、人際問題、一切無論明的暗的違法事情。
2、心靈障礙纏累(枷鎖、綑綁):情緒問題、情感問題、信仰問題、觀念問題、一切無論明的暗的違背善良的事情。
從人在利弊得失的取捨,處理是否得當,是受這人的價值觀所影響,人的價值意識產生現實或心靈障礙時,生命意識便受到障礙影響,障礙就控制了人的意識,同時佔領意識並作王了,意識於是失去了「主權」,人就陷入困苦的泥沼裡,被障礙的枷鎖所綑綁纏累,這是惡者邪靈的技倆。
換一種說法,當人在失利未得之時,發現情緒(管控)不穩定,心跳加快,血壓上升,頭發漲之時,聖靈的果子(加拉太書5:22):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不見了,火氣上升謙卑消失,就知道人已經失去生命心靈的主控權,心靈產生障礙已被枷鎖綑綁了。
人外在的身體若因病菌或其它因素而生病,是顯而易覺,感到不適便會立刻就醫,然而人的內在生命意識若受到障礙的枷鎖所綑綁纏累,就是病了,需要趕緊排除與醫治。倘若拖延病情是會隨時間增長而變嚴重,甚至要人命。
基督徒的內在生命意識若受到障礙纏累,就是心靈生命「病」了,基督徒心靈生命的障礙纏累,就是屬靈的汙穢,沒有人看得見,但人自己知道它的存在,因為那是屬靈的事,這屬靈的汙穢,就必需以屬靈的醫法來醫治。有句俗話:「心病心藥醫」,什麼是「心藥」?
心藥
首先接受屬靈的主耶穌基督成為你心靈生命的主,敞開內心向聖潔的主耶穌認罪悔改,其次是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屬靈寶血,來洗淨人心靈生命的汙穢!
主耶穌說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
(馬太福音11:28)
「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;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,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」
(以弗所書4:22~24)
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
(哥林多後書5:17)
基督徒是擁有掌控心靈的「主權」
基督徒是自己心靈生命的主人,是一出生就擁有的權利,天賦的人權,是神所賜的,任何障礙纏累都無法改變的事,
正向思考、樂觀、積極,就是掌握主權!勝過障礙纏累的關鍵觀念!
「留得青山在,不怕沒柴燒」的生存意志!
「小子們哪,你們是屬神的,並且勝了他們;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。他們是屬世界的,所以論世界的事,世人也聽從他們。我們是屬神的,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,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。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。」 (約翰一書4:4~6)
「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,給他們權柄,能趕逐汙鬼,並醫治各樣的病症。」
(馬太福音10:1)
主耶穌說:「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:奉我的名趕鬼…。」
(馬可福音16:17)
「因為我深信: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。」
(羅馬書8:38、39)
「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必要活著。」
(羅馬書8:13)
屬靈的「靈」是很難證明與說清楚的事,宗教信仰絕對是「靈」的事,純粹是建立在「相信」上,若沒有「信」,就沒有宗教信仰了。
而傳揚基督信仰也是傳「靈」的事,有關「靈」如何傳,是靠人傳講,講看不見摸不著的靈,聽的人只有信,無物可據,惟單向的信一途,例如:聖靈現在在會中運行充滿!?聽者沒得問只能裝懂,多接觸去摸索,這是教會信仰文化,也是基督徒須努力求成長上進的事。
基督信仰除了傳「靈」的事之外,就是傳 神的真理與道理,就是 神的話—聖經,這是基督信仰的基石,基督徒的靈、魂、體是建造在這真理的基石之上,形成保護罩,預防「毒素」入侵。
屬靈的自癒系統 — 靈主權
基督徒在真理方面充實,增強屬靈的辨識能力之外,更重要的事就是掌握 神所賜的權柄堅固自己靈主權,不被惡靈「外念、外力」的「毒素」入侵影響而受傷,更重要的是自己的「靈主權」是屬靈的自癒系統,能自癒受傷的靈。
使徒老約翰說:
「親愛的兄弟啊,我願你凡事興盛,身體健壯,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。」
(約翰三書 1:2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