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道人當有謀生能力
作者: 林創訓
俗話說:「拿人手短,吃人嘴軟。」
從這俗話說起!想起!
人如何能放開做事!
有一個文士來,對耶穌說:「夫子,你無論往哪裏去,我要跟從你。」
耶穌說:「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
(馬太福音 8:20)
(帖撒羅尼迦後書 3:10)
主耶穌給門徒一個觀念,就是“國度”,不是「教會」。
「我們在天上的父,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,願祢的國降臨,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。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救我們脫離凶惡。因為國度、權柄、榮耀,全是祢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 」
(馬太福音 6:9~13)
首先基督徒務必清楚什麼是「福音」?「福音事工」又是什麼?
福音
福音:有福的消息,是好消息,這好消息是叫世人(價值只建立在形而下的人),得著形而上永恆光明的永生價值。
「上帝那麼愛世人,甚至賜下祂的獨子,要使所有信祂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恆的生命。」
(約翰福音 3:16)
福音事工
福音事工,是基督徒日常生活的優良素質自然流露,基督徒的一舉一動都是在從事福音工作,是具體彰顯福音存在的「事工」,也就是 神的國度文化,不單指口傳福音與組織工作。
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(馬太福音 5:16)
你們在外邦人中,應當品行端正,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,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。
(彼得前書 2:12)
教會裏的「階級意識」?
起初使徒保羅所指的是教會的兄弟姊妹中,每個人因有不同恩賜,根據其恩賜而產生不同的任務職稱,職稱並非「階級」,而是屬靈的責任。教會也因時間的拉長,在沒有外界的政治或文化壓力的脅迫下,教會人數漸漸增多,人一增多便會產生「管理」,教會成了「團體組織」。
使徒保羅:
「弟兄們,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
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: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;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
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。或說預言,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;或作執事,就當專一執事;或作教導的,就當專一教導;或作勸化的,就當專一勸化;施捨的,就當誠實;治理的,就當殷勤;憐憫人的,就當甘心。」
(羅馬書 12:1~87)
「祂所賜的有使徒、有先知、有傳福音的、有牧師和教師。」
(以弗所書4:11)
教會這一切因人數增多而產生的變化,使徒、有先知、有傳福音的、有牧師和教師、同樣都是為了造就與供應每一位兄弟姊妹的屬靈需要,可說是毫無階級意識存在的可能,對初期教會而言,面對外界脅迫,能聚在一起已是不易之事,教會階級是毫無意義。
然而時代的變化,人權與民主意識的高漲,長期的和平無戰事,增進人類的經濟發展,同時也助長功利主義的產生,教會原本單純的事,也就會隨之變得複雜了。
牧師職業化,教會長執地位化,長執雖經選舉產生,卻隱藏人際關係的內幕重重,現實與屬靈是兩回事。教會因教會教義文化差異分裂成教派,再從教派權力文化因素,分裂成獨立教會,由此可窺見為何會有大教會或巨型教會的產生,牧師有大牧師與名牧的事,美國更有牧師的私人飛機之情形存在。
「傳道人」是否是一種職業?
傳道人是神職人員,神職是一種職業,而非公義、公益工作?
傳道人是否應該具備謀生能力,這確實是一個在許多宗教傳統中都存在,且常被討論的重要議題。在台灣,這個話題也同樣具有現實意義。
以下是一些支持傳道人擁有謀生能力的觀點:
經濟穩定與減少教會負擔
如果傳道人具備教會以外的謀生能力,可以大大減輕教會的經濟負擔,特別是對於小型或新成立的教會而言。這也讓傳道人個人的經濟狀況更為穩定,不需要完全依賴教會的奉獻或薪資,能更專心地投入牧養工作,減少經濟上的壓力。
貼近會眾生活
傳道人若有世俗工作經驗,能更深入地理解會眾在職場和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挑戰與壓力。這種「接地氣」的經驗,有助於他們在講道、輔導和牧養上提供更實際、更有共鳴的幫助,縮短與會眾之間的距離。
擴展影響力與見證
在教會之外擁有一份職業,也為傳道人提供了在不同場域中活出信仰、傳揚福音的機會。他們可以在職場上成為基督徒的榜樣,透過言行影響身邊的人,將信仰的影響力從教會內部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。
學習與成長
參與世俗工作能讓傳道人接觸到新的知識、技能和人際關係,這對於他們個人的成長和視野的開闊非常有益。這些多元的經驗也能反過來豐富他們的牧養內容,讓事工更具廣度和深度。
保羅的「織帳篷」模式
在基督教傳統中,使徒保羅便是一個著名的例子。他雖然是使徒,卻也以「織帳篷」為生,自食其力,不成為教會的負擔。這被視為一種典範,表明傳道人即使全職事奉,具備謀生技能仍是一種可貴的能力。
當然,也有觀點認為傳道人應該全職投入事工,因為牧養工作本身就非常耗時且需要高度專注。但不可否認的是,具備謀生能力不僅為傳道人個人帶來益處,也可能為教會的發展和福音的廣傳提供更多可能性。
您認為在哪種情況下,傳道人具備謀生能力會特別重要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