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林創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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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意念、話語,如海邊沙灘的沙,天空的飄雲 |
我信主耶穌與 神的話,但我不信人所稀釋的神話。
我在意人死後的事,但我更在意人死前種種生活的事。
人死後的事重要,但人死前的事更重要。
人死後不需要錢,但人死前非常需要錢,絕對需要錢。
老約翰說: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。因為,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是永遠常存。」
(約翰一書 2:15~17)
我活在世界,不能不愛世界。世界不全都是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。 神所創造世界是美麗的,是 神看為美好的,並賜給人去經營管理。要人共享世界的資源。「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」僅是存在心沒有愛 神的人心裏。
怎樣的人,看見怎樣的世界,行怎樣的路,做怎樣的事
心美的人看世界,都看到世界的美,並營造世界的美,進而更美。
心不潔的人看世界,都看到的世界全是不潔的。
因為聖經記載:「全能的 神」、「在 神凡事都能」
「我要作你們的父;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」
(哥林多後書 6:18)
耶穌看著他們,說:「在人這是不能的,在 神凡事都能。」
(馬太福音 19:26)
「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做。」
(腓立比書 4:13)
上帝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能力
「天地要廢去,我的話卻不能廢去。」
(馬太福音 24:35)
「因為,出於 神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。」
(路加福音 1:37)
傳道人對聖經所記載經文的稀釋程度
有十倍、有百倍、有千倍、有萬倍、有無限倍。
同一段經文,同一句主耶穌所說的話,一般傳道人所解釋與名牧、名佈道家所解釋都部不同,效能也不同,傳道人每個人的解釋也都不同,雖然在不同時間、不同場合、不同對象,都會有不同的解釋與說法。茲因會有「不同」解釋與說法是因為「聖靈動工,所啟示與感動」。如此解釋尚稱合理,普遍可接受,但充滿人文主義或個人政治意識色彩的,顯然是出於人意,穿鑿附會於講道之中,過度稀釋經文意涵。
講道時,有出於人意,拼湊經節?仰或斷章取義?
「出於人意」的無論是講道或著作
以馬丁·路德為例:(榜樣)
宗教改革家馬丁·路德,依己意刪除原來聖經的一些經典。
他將《多俾亞傳》、《友弟德傳》、《馬加比傳上、下》、《智慧篇》、《德訓篇》、《巴路克》(包含耶利米書信)等七卷書等,以及艾斯德爾傳和達尼爾先知書的部份補編。舊約次經列為「次經」(Apocrypha),或稱為「偽經」,放在舊約與新約之間,並說明「這些書不如聖經聖典,但閱讀是有益的」。
然而後人再將這些經書徹底移除,故現在的基督徒所閱讀的所謂「正典」是沒有這幾卷被刪的經書,也完全不知道有這些卷經書的存在。
馬丁·路德三大文獻
1520年是路德思想成熟並與羅馬教廷決裂的關鍵年,這三本書確立了改革派的神學基礎:
《致德意志基督徒貴族公開書》:
主張「信徒皆祭司」,呼籲世俗統治者參與教會改革,打破教宗的特權。
《教會被擄於巴比倫》:
重新審視聖禮,將原本的七項聖禮簡化為兩項(洗禮與聖餐),抨擊教廷對聖禮的壟斷。
《基督徒的自由》:
路德神學精華之作。提出著名悖論:「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物之主,不受任何人管轄;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萬物之僕,受所有人管轄。」
馬丁·路德重要神學與教導著作
《意志的捆綁》(The Bondage of the Will, 1525):
路德與人文主義學者伊拉斯謨(Erasmus)辯論的作品。他主張罪人沒有自由意志選擇得救,救恩完全來自上帝的恩典(唯獨恩典)。
《大小教義問答》(Large and Small Catechisms, 1529):
為了普及信仰教育而寫。其中《小本教義問答》語言簡練,至今仍是路德宗信徒的基本教材。
《路德德文聖經》:
他在瓦特堡隱居期間將《新約》譯成德語(1522年),後完成全書。這部譯本統一了德語方言,奠定了現代德語的基礎。
馬丁·路德其他著名作品
《加拉太書注釋》:
路德本人非常鍾愛的作品,詳盡闡述了「因信稱義」的核心教義。
《桌邊談話》(Table Talk):
由他的學生整理記錄,收錄了他在飯桌上對生活、神學、政治的幽默與直白見解。
《論世俗權力》:
探討教會與國家關係的重要政論。
「見證」的區別
基督徒個人的見證性質類別:
神話性:特殊難驗證
禱告蒙垂聽見證(神蹟見證:醫治、期待實現)
一般性:普遍性,容易驗證
1. 得救見證(重生見證)
2. 生活/日常見證(生命意識變化見證:人生觀、價值觀、意識形態)
3. 苦難與試煉見證(信心見證)
4. 事奉與宣教見證(使命見證)



清晨7:17
林創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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